市场监督年度个人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年度个人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场监督年度个人总结120xx年,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助力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安全为底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强化行政执法,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紧扣“放管服”改革重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不断放宽准入,营造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举措。对照“3550”改革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面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理”,。优化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服务,截止10月底,全区共新设立企业10431户,个体工商户14923户,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2569户,外商“一口办理”24户。
二是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助推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引领作用,推荐和辅导34家企业35个产品参加苏州名牌评定,18家企业申报江苏省名牌。截止10月底,全区新申请商标7108件,注册数4464件,累计注册商标总数已达到21328件,吴中大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是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实力。深入开展技术标准化活动,今年以来共新发布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11项,8家企业30项产品通过采用国际标准认证,完成366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1个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获批,1个纳米标准化技术委员工作组落户我区。
二、紧紧筑牢安全防线,服务保障民生改善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畜禽水产品、酒类、食用油塑化剂等专项行动15个,进一步强化了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食品安全。在餐饮服务环节,以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活动接待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截止10月底,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4655户次。在食品安全保障环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今年共完成“两会”、碧螺春茶叶节、太湖西山梅花节、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85场次,参与保障累计时间达150天,保障就餐47996人次,开展现场快速检测523批次,合格率97、7%。试点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厨师职业责任保险,全区13个镇区街道、110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二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制度”,持续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审批效率,目前共受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包括药师注册)共计1774件。开展节前药械保化市场、中药饮片生产、药品零售企业等专项检查12个,共计检查企业929家次,移交案源线索20起。不断完善药械保化行业交流平台建设,建立保化生产行业例会机制,提升社会共治效果。
三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序推进公共场所自动扶梯安全隐患排查实事工程全年目标任务。突出专项整治力度,今年以来,开展了场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地下空间内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特种设备单位476家,排查消除隐患647条。委托第三方电梯检验机构对102部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了抽查,涉及38家使用单位,31家维保单位,共排查整改问题184个。
四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机动车儿童座椅、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节水器具、消防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省级商品第一阶段质量抽检,共抽检了燃气灶具、灯具、空气净化器、燃煤等13大类商品95批次。开展电动车专项质量抽检,抽取充电器89批次,电池15批次,整车20批次。
三、切实加强监督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日常监管方式。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全区企业年报率达到88、4%。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切实发挥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实现证照联动监管。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定向抽查任务,对辖区1963家企业开展综合抽查。
二是狠抓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落实“京安”行动、打假保优“锲石”行动、公用企业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食品、商品质量、商标侵权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击力度,截至10月底,共查处各类案件650件,罚没款共计732万元,有效震慑了全区市场主体违法行为。
三是不断完善消保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网络建设,积极培育新类型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将科沃斯集团所属十家企业发展为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提高维权处理效率。截止10月底,共登记建议、投诉、举报等
17578件,办结率84%,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的诉求。
四、下阶段工作思路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下阶段,区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改革重点,切实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一是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拓展“三十证合一”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减证”实现“简政”;持续优化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信息共享”的“单一窗口”服务。二是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力度,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探索利用“政务服务一张网”企业用户登录,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三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开发区继续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
(二)推进社会多方共治,坚守安全监管底线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拓展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进度。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加快推行药品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持续加强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药品安全提供更多保证。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331”百日攻坚行动,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加大对电动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整治力度;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证后监管,以重点风险隐患为靶向开展好重点整治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开展好叉车、压力容器等领域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探索推行电梯智慧监管系统,将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监管部门放入一张网,继续在城 ……此处隐藏14995个字……训,区县局又组织工商所进行培训,全市系统上下相关人员快速掌握了网络监管知识。四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切身利益,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通过媒体,悬挂标语等形式向社
五、强化措施,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显著
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一完善制度,采取“五严”措施。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
三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六、其它各类市场监管成效明显
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了农资、成品油、农产品、粮食、生猪、品牌汽车、烟花爆竹、旅游等市场专项整治。各类市场监管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场监督年度个人总结1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